今日将开启新一轮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再次之前,你应该了解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成品油调价方式有哪些?
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
新成品油价格机制编辑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
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
在40美元-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特点:根据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由原先的上下浮动改为最高零售价格制。
调价方式:“三桶油”自动调整
所谓自动对应调整,是指一旦达到新机制中的调价条件,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三大石油公司无需等待发改委调价通知,即可对应新机制规定价格自行宣布调价,这将是新机制中最重要的变革之一。
在国际油价处于一定区间内,当国内油价满足下调条件时,三大石油公司要在第一时间下调油价,而当国内油价满足上调条件时,三大石油公司则可根据各地区汽、柴油供应情况,选择不上调油价或在最高上调区间内适度上调。
报道早先所说的下放定价权并不准确,因为在一定区间内,上调或下调的幅度是由机制决定的,三大石油公司获得的仅仅是公布权或适度调整权,而当国际原油价格在区间之外时,为减缓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发改委仍将保留最终调价权。
据了解,在新机制中,汽、柴油批发价仍采取最高零售价扣除合理成本的做法执行。三大石油公司也将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公布各省最高零售限价,这与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做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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