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按国家标准1:1给予补贴
2014年10月22日,《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发布,《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办法》的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青海按国标1:0.5补贴
近日,青海财政厅、商务厅和经信委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通知明确,2016-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比例补贴。
一、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标准2015—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标准
青海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按国标1:0.5补贴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补贴标准
注:纯电动客车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准,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补贴长度以10—12米纯电动客车为标准车,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贴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动车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贴标准按照上表纯动车续驶里程划分,其中,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