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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两地“死牌车”凭相关证明 可申办换车

来源: 广州日报 时间: 2017-09-07 15:28:07

粤澳“死牌车”或可申办换车

昨日,粤澳两地牌车辆管理工作座谈会举行。会上,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人听取了粤港澳跨境汽车联会对解决澳门“死牌车”问题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粤港澳两地车辆实行指标管理,持有指标的公司或个人被称为商号。按照现行规定,如原使用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损毁或其他无法使用的原因,可凭商号登记文件办理变更车辆登记业务(换车),商号如不存在(公司注销、房产变更、人员失踪和去世等),其所获得的两地牌指标也随之失效。对商号不存在仍能办理延期等业务,但不能换车,社会上将这类车辆称为“死牌车”。截至目前,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共2万余辆,由于历史原因,其中有相当部分车辆为“死牌车”,车况残旧。

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已就这类问题进行研究,积极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考虑对房产类指标,因夫妻离异、法院判决、继承给子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产发生变更的,商号名称与实际公司不一致或注销后重新登记的,如其内承单位仍然存续,且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纳税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凭相关证明文件,可申请办理换车业务。

该局还透露,为更好地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港澳居民创造便利交通条件,已会同有关部门调研,认真组织拟定港澳及外籍人士房产类变更导致无法换车问题的解决办法。(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黄康灵、曾祥龙、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