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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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召开2022年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及22家省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其他各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各级法院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与会人员观摩了通化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一起行政协议案件的现场实时协调化解情况和检察监督案件化解情况,通化、松原、长春铁路三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以专题片的形式汇报工作。会上,通报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情况和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情况。会议对化解中心工作和《关于建立诉前行政自我纠正制度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行政争议化解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讨论。
2021年以来,全省政府、法院、检察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相互支持,通力协作,健全联动机制,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多元化解,形成了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项目化推进、常态化运行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格局。成立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视频会议、行政案件司法审查行政复议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省府院联动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对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深度融合、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印发《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对各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出庭应诉工作和建立司法审查通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021年度,全省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诉前行政争议2562件,化解1739件,化解率68%,全省各中心化解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14.17%,化解率同比上升26.18个百分点。各级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逐步实现了良性互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成效逐年稳步提升,有力推动了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