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确定28个县(市、区)为首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
社会救助工作关系着困难群众衣食冷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我省确定济南市市中区、青岛市市南区、淄博市博山区、利津县、龙口市等28个县(市、区)为“全省首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
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启动以来,在制度建设方面,13个市、126个县(市、区)制发了发展服务类救助的文件,15个市、108个县(市、区)制发了加强基层救助工作网络的文件,11个市、69个县(市、区)制发了救助诚信建设的文件,16个市、115个县(市、区)制发了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帮扶衔接机制的文件。“二巡上门”照护、“社会力量+商业保险”兜底保障、社会救助事项提级复审等一批好经验好做法渐次呈现。
在服务效能提升和社会救助信息化方面,全省173个县(市、区、功能区)将社会救助领域“二维码”应用到6.15万个村(居),社会救助“二维码”、资金发放短信提醒实现全覆盖。服务类救助受益群体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逐步向低保家庭中有需要的失能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拓展,24万名困难群众享受到政府购买的照料服务。省级核对平台核查范围已扩展到26个部门77类数据,省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已经实现7个部门18类救助事项“一门受理”。社会救助“爱山东”App已经实现18类救助事项移动端“掌上办”。
下一步,我省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择机命名第二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为推动山东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示范样板。(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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