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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三年可获大学学费等额奖补

时间:2014-09-05    作者:杨尚芬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4日,记者从巴中市贫困救助中心获悉,2009年开始,四川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满三年后,可获得上大学期间所交学费等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奖补。在巴中市通江、南江工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即日起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申请。

  对象:201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

  巴中市贫困救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就业学费奖补对象为:2011年春季学期毕业,并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非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春季学期之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成人教育性质的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其他按政策全部免交学费的毕业生不属于学费奖补范围。

  符合奖补条件的2009年和2010年春季学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2012、2013年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今年可以继续申请学费奖补。

  地域:在通江和南江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如广元市旺苍县、青川县、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等。”该负责人介绍,巴中市通江与南江也属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是指《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以下(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乡镇机关、中小学校、农(林、牧、渔)场、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等;工作现场地处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和地方国有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另外,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也可申请。

  申请:即日起至9月30日

  按规定,奖补标准为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发放方式为在毕业生连续服务满三年后,一次性发给毕业生。

  “今年一共有83所省属高校在学费奖补名单内,如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等。”该负责人说,今年12月31日(含)前满三年的毕业生均纳入2014年奖补范围。

  大学学费奖补工作按照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的形式进行。即日起至9月30日,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费奖补资金将直接发放给个人。

  据统计,实施大学学费奖补政策后,巴中市已有500余人享受到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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