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从2014年1月起开始计发农村教师生活补助。
根据乡(镇)学校的工作环境,全县学校共分为三类进行补贴:(1)交通条件较好、离县城或中心乡(镇)较近、学生较多的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2)部分撤并乡(镇)学校、离干线公路较远的乡(镇)学校、离乡(镇)公路较近,条件相对较好的村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3)离乡(镇)较远且交通及生活条件艰苦的村校,包括5个撤并的高寒乡(镇)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南江县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从2014年1月起开始计发农村教师生活补助。
根据乡(镇)学校的工作环境,全县学校共分为三类进行补贴:(1)交通条件较好、离县城或中心乡(镇)较近、学生较多的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2)部分撤并乡(镇)学校、离干线公路较远的乡(镇)学校、离乡(镇)公路较近,条件相对较好的村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3)离乡(镇)较远且交通及生活条件艰苦的村校,包括5个撤并的高寒乡(镇)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