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岗位: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书记员4名、辅助司法警察4名。
二、报名对象
书记员要求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法律专业优先)。
辅助司法警察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复原退伍军人优先,具有体育特长优先);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辅助司法警察要求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法院安保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特长:书记员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手写速度达到应用标准;辅助司法警察要求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4年10月22日9:30-16:00。
2、地点:市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4号)。
3、报名方式:由中院党组领导推荐、个人自荐报名等形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9:00-10:00。
②地点:市中院
③笔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则全部进入面试。
④内容:书记员基本常识(占30%)、文字记录测评(40%)和计算机测试(30%)。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10:30-11:30。
②地点:市中院。
③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2、辅助司法警察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①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午9:00-10:30。
②地点:市中院
③内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成绩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定。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
①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午11:00-12:00。
②地点:市中院。
③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书记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辅助司法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考察结束后报党组审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中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管理
(一)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新聘用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转入法院,编入党(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三)新聘用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1180元。
(二)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工资168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津贴500元、误餐补助180元,工作每满一年增加院龄工资50元。
(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0827-5817906
咨询电话:0827-5817903
九、本实施方案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