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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南江县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450人公告

时间:2014-11-1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五、开考比例

  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2013年12月、2014年5月招聘已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与本次招聘单位专业相同的职位(见职位表),若此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12月5日前通过南江县人社局网站([www.scnjrsj.gov.cn])公告。招聘职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4年12月5日至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职位考试方式及成绩折合办法见《职位表》。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由南江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考试

  1、农村乡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相应的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知识,考试时间暂定在2015年4月中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15年3月下旬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该职位考生及时关注。

  2、其余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面试,具体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15年3月中上旬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该职位考生及时关注。

  3、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参考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面试入围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考试人数未达到3:1的该职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往届生需提供学历电子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招就处加盖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

  6、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讲课、特长展示、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七、签约体检

  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或考生协议抽签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下同)。其中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考试结束后按通知要求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就业的视为自动弃权,所产生的职位空缺按前述规则递补。

  体检由县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本次招聘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八、政审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各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拉通排名的职位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江县人社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现场报名发放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225533 县人社局:8225299 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5189 县人社局:8222534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点击下载>>>

  2014年12月南江县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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