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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2015年春季学费收费标准出台

时间:2015-03-03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春季学费收费标准出台高中学费最高460元,严禁教师推销商业保险。

  2月27日,巴中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发布公告,今春小学和初中只收自愿入伙费,不收取诸如作业本费、托管费等其他费用。学生自愿购买从《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教材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据实结算,学校不得从中牟利。高中学生学费最高460元,择校费按期缴纳,严禁教师推销或变相推销商业保险。

  1.小学、初中

  取消作业本费、托管费 只收自愿入伙费(伙食费)

  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作业本费。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取消“城市小学自愿托管费”和“高中阶段以及城市初中自行车自愿停放费”两项费用。

  今春,城市小学:自愿入伙费(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农村小学:自愿入伙费(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不得收取住宿费、蒸饭费。城市初中:住宿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高中招生考试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自愿入伙费、(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农村初中:高中招生考试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自愿入伙费(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不得收取住宿费、蒸饭费。

  2.普通高中

  学费最高460元/期 不得超过2500元/每生每期

  省级及以上示范高中:每生每期学费460元、课本费300元、作业本费30元;择校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但不得超过2500元/每生·每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收取学费;住宿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高中毕业会考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自愿入伙费(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期学费340元、课本费300元、作业本费30元;择校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但不得超过1500元/每生每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收取学费;住宿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高中毕业会考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自愿入伙费(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一般高中:每生每期学费280元、课本费300元、作业本费30元;择校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但不得超过1000元/每生每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收取学费;住宿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高中毕业会考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自愿入伙费(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小学3-6年级、初中1-3年级、高中1-3年级学生自愿购买从《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教材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据实结算,学校不得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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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巴中 春季学费 收费标准 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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