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学校要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系列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单位。”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小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时间:2015-03-18 来源:四川日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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