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1日下发通知,决定四川从2016年开始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由原来“省考”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改为体现各学段、学科特点的“国考”笔试和面试。师范毕业生也需参加相关国考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6年起入学,也就是明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时就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同其他社会考生一样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
目前教师资格考试的时间已敲定。2016年3月举行一次笔试,5月举行一次面试;从2017年起,笔试每年11月举行,面试每年12月举行。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