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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残疾教师应聘公办教师 总成绩第一因残疾出局

来源: 新京报 时间: 2017-08-08 14:30:52

林传华在平潭翰英中学授课时的情形。

考试总成绩排名第一;曾任教的私立学校校长称该教师虽残疾,但并未影响教学;律师称可提起诉讼

近日,福建连江县残疾人教师林传华,参加当地公办教师统招,总成绩第一,因身体残疾无法被录取。

昨日,连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依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体检标准来执行,暂无更好的解决办法。

律师表示,福建省教育厅的规定与《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精神相抵触,属于职业歧视,是无效条款。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成绩第一却因残疾出局

林传华今年28岁,来自福建平潭,年幼时因一次事故导致右手掌缺失,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2011年7月份,他从宁德师范学院毕业,取得了宁德市蕉城区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为物理。

2011年9月至2017年,他都任教于私立学校平潭翰英中学,担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组集备组组长等职务。林传华说,他所带班级物理成绩名列前茅,其本人于2012-2013学年获得“优秀教师”称号。

今年4月,林传华参加了福建省教师招考,应聘连江县小学科学教师。《连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总成绩公示》显示,林传华笔试76.13分,面试81.74分,总成绩78.94分,在其报考岗位中排名第一,“拟参加体检”。

得知考试成绩排名第一后,为了不耽误平潭翰英中学的工作,林传华从该校离职。

林传华说,7月24日,他接到来自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的电话,对方告知,由于其体检不合格,无法录用。

昨日,新京报记者从福建省连江县教育局获悉,之所以拒绝录用林传华,是因为其不符合省教育厅颁布的体检标准。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第十二条,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cm,脊柱侧弯超过4cm,肌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

福建省残联曾给连江县教育局发函,希望对林传华给予关爱和支持。图片/受访者供图

福建省残联曾发函教育局关爱林传华

福建省残联得知林传华的情况后,曾发函至连江县教育局,希望他们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残疾人。

在函中,残联认为,自从残疾人可以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以来,在教育部门帮助下,有一大批身残志坚的残疾考生通过自身努力,考上了相应的高等院校。其中还不乏一些考上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生。

《福建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提到,“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福建省也曾下发文件,要求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

对此,连江县教育局一负责人表示,招考录用都是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来执行,对于此事,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如果录用,对递补人员就是一种不公平。”

■追访

私立学校校长:林传华的能力值得称赞

此前,林传华曾在平潭翰英中学任教。该中学校长吴绍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该校在招考教师时主要看业务能力,只要有毕业证书等学历证明及教师资格证,在通过面试之后,一般都会录用。招收残疾人教师并不会对教学产生影响,也能给予残疾人相应的帮助,学校并不介意录取残疾人。

吴绍明称,林传华虽残疾,但并未影响教学,他在业务能力上值得称赞。林传华的一位前同事及其教过的学生均表示,林传华任教期间表现优异,“配得上人民教师这个称号。”

吴绍明认为,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在录用上应一视同仁,一些针对残疾人的条款或许还需要改进。

林传华的哥哥林传武想不通,为什么弟弟能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体检,却没办法通过教师招考的体检。“我们很关心,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从事这一行。为什么民办学校能接纳,公办学校无法接纳?”林传武说。

福建省残联曾给连江县教育局发函,希望对林传华给予关爱和支持。图片/受访者供图

■律师说法

“福建省教育厅的规定属职业歧视”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常莎律师认为,《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理性值得商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林传华虽然右手残疾,但是并不影响其教学,在其过去的任教过程中多次获得的优秀称号也证明了这一点。

她认为,福建省教育厅“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cm,脊柱侧弯超过4cm,肌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的规定,在排除残疾方面认定范围过广。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也表示,福建省教育厅的规定与《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精神相抵触,属于职业歧视,是无效条款。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还称,林传华具有教师资格证,却被当地体检的“土政策”拒之门外,而这个“土政策”还涉嫌违法,根本原因是当地歧视残疾人的观念在作祟。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他还表示,目前在教师招考方面,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主要还是看各地要求。

■链接

残疾人遇到过的那些障碍

湖南岳阳

●在去年的事业单位招考中,湖南理工学院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谭劲松报考了岳阳市云溪区法制办,并获得了总分第一。而在体检时,他因视力残疾,被拒之门外。他质疑当地人社局涉嫌歧视残疾人。

当地招录部门回应称,只是按相关标准进行招聘,没有歧视谭劲松,他有报考的权利,但是体检视力不合格,没有通过。此外,其报考的岗位也并非针对残疾人设置,若破格录取,对其他考生不公。

江苏无锡

●持有残疾人证4年后,外来务工人员凌志坚发现,自己因为户籍不在无锡,依然不能享受“残疾人免费乘车”的福利待遇。

无锡市公交公司曾表示,“残疾人免费乘车”属于地方性政策,由无锡地方财政进行补贴,因此仅针对无锡市区户籍的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目前尚不具备实施条件。

新京报记者曾金秋

原标题:私立学校残疾教师应聘公办教师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