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郭美美、赵晓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郭美美、赵晓来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
涉赌被逮捕牟利数十万
2014年7月,北京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查获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这个犯罪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系参赌人员。7月10日,郭美美因涉嫌赌博被警方控制。
郭美美曾向警方供述,世界杯期间,她在网上下注,买了3天球,赢了几万块。2013年2月,郭美美让助理吕某在朝阳区北京公馆东塔楼租了间房,这套月租1.9万元的一居室成了赌场。
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于8月20日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释法
罪名若成立或被判十年
开设赌场罪中的,“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根据此前警方核实的郭美美开设的赌场每场赌资都在百万元以上,其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