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播出在即,其编剧之争再起波澜。昨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微发博称:因小说《芈月传》在同名电视剧播出前出版,该剧出品方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限公司将《芈月传》一书作者蒋胜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要求立刻停止小说《芈月传》的出版、发行并公开赔礼道歉。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审理中。
据北京朝阳法院通报,花儿影视公司称,北京星格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12年8月28日与蒋胜男签订《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蒋胜男向星格拉公司出具《授权书》。同年11月18日,星格拉公司与蒋胜男签订《补充协议》,其中蒋胜男承诺:“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的同期,才会将此原著创意出版小说发行,在此之前不会出版此原著相关内容以及网络发布。”
花儿影视公司方认为,电视剧《芈月传》尚未播出,蒋胜男擅自提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影响了电视剧的宣传、发行计划。而蒋胜男则表示,是制片方借口“防止同行抄袭”,不许她在网络发表已经完成的小说,还限制小说的出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