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1月30日起,电视剧《芈月传》相继在北京卫视、东方卫视、安徽卫视、乐视网等视频平台播出,每天播出两集,至今已经播出过半。根据权利人的授权,北京卫视、上海东方卫视享有电视剧《芈月传》的首轮黄金时段播映权,安徽卫视享有首轮非黄金时段播映权,乐视网、等享有电视剧《芈月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昨日,《芈月传》出品方在声明中称,近日权利人发现互联网上有人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传播电视剧《芈月传》尚未首播的剧集内容。出品方还表示,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电视剧《芈月传》的正常播放秩序,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和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也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权利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保留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公安机关业已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