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难得一见”的影片能创票房奇迹?
票房造假,主要分为影院方的“偷票房”和发行制片方的“买票房”两大类,具体手段则可谓花样繁多。
首先看影院如何“偷票房”。
偷票房的手段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瞒票房”。在没有计算机联网售票的年代,影院直接以手写票、自制票等形式作假,那些被瞒报的票房不用参与后续分配,直接被影院据为己有,以至于发行方常不得不耗费人财物力派出团队去影院现场监督。利用团体包场之机瞒报票房也极为常见,因包场费用可私下与购票单位结算,不用出票故不用纳入票房统计。今天由于计算机联网售票,而且存在被观众网上曝光的风险,手写票已越来越少,但仍未完全杜绝。至于包场,仍是影院瞒票房的有利法宝。
捆绑套餐也是瞒票房的隐蔽手段之一。假设影院中爆米花与饮料售价为30元,但影院将电影票与爆米花、饮料打包为80元的套餐出售,又与片方按双方约定的最低限价30元进行结算,这样爆米花与饮料的实际售价就成了50元,多卖的20元归影院所有。
瞒票房更高级更凶猛的手段是直接使用售票双系统,一套用于售票记账,另一套系统向“资金办”报送虚假数据,报多报少由影院自己掌握。双系统造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误差,同时因为是官方打击的重点,一旦发现处罚力度最大,风险也极高。
偷票房的另一大类手段是“挪票房”。顾名思义,即将B片的票房挪到A片的票房中去。挪票房的动机自是为了利益,但诱因却各不相同。原因之一是不同片方与影院的分账比例不同。通常情况下影院与片方的分账比为57%:43%,但有的竞争实力较弱的片方为增加影院排片会将影院分账比提高几个点。假设同期上映的AB两片中,A片给影院的分账比更高,影院有时便有意将B片票房挪到A片上去,以获得更多票房分账。其方法通常是手改票,即电脑出A片的票,再将其手动改为B片放映票,B片票房便被偷到了A片票房当中。
一些主旋律影片制片资金来源为各级政府划拨或补贴,市场回报诉求弱,更为看重的是票房数字以彰显其文化政绩,因此常常给予影院极高的分账比,极端情况下甚至放弃自己的分成。这就给影院从同期上映的大片包括进口片去挪票房提供了动力。某些在影院难得一见的主旋律影片,便被指通过此方法创造了数千万甚至过亿的“票房奇迹”。直至近两年,仍有个别影响力巨大的主旋律电影,甚至可以通过电影主管部门向院线直接下达几千万不等的票房指标,迫于行政指令,影院不得不通过挪商业大片票房的方式完成任务。此种原因的挪票房隐蔽性强,难以被曝光。此外,由于电影主管部门对于影院的年度国产片放映有量化的考核指标,并据此奖励、返还电影专资,这也成为影院将进口片票房挪向国产片的常见动机之一。
制造1亿元票房数字只需花费830万元?
发行方和制片方的票房造假主要是“买票房”。其实在此之前,还曾有过“吹票房”的现象,即发行方在官方首周票房数据公布之前,提前虚报影片票房,以制造影片热销的舆论。2009年光线影业发行《铁臂阿童木》便出现了将1700万票房提前吹成4000万的丑闻。近两年来随着票房实时数据发布软件的出现,吹票房的现象基本绝迹。
所谓买票房,即发行方制片方与影院在影片上映之前签订协议,前者出资向影院购买影片排片,制造出首周票房喜人的假象,以刺激观众观看欲望,拉抬后市发展。此次曝出的《叶问3》丑闻正属此列,然而《叶问3》并不是买票房的始作俑者,一些著名的影片如《小时代》、《港囧》等都曾有过买票房传闻,2014年的影片《英雄之战》更是身陷买票房丑闻当中。耐人寻味的是,《英雄之战》的发行团队正是此次《叶问3》发行团队的前身,可谓故伎重演,轻车熟路。在买票房交易中,影院收了预付款便需为这些付款而无人的售票安排座位(以进入“资金办”的票房系统),但又不愿让它们影响真实观众的选座,于是出现了第一二排被齐刷刷“购买”却无人的“幽灵座”,以及半夜放映的“幽灵场”现象。
去年还出现了“买票房”的“高端”形式。拥有制片、发行、放映垂直垄断地位的电影公司在发行自家影片时,可以在自家的院线通过制造“幽灵场”来拉高票房。按照当前中国电影票房的分配机制,这样做的成本仅是必要的税费和专项基金,也即制造出1亿元票房统计数字理论上只需花费830万元,这对于那些意图冲击票房纪录,同时又具备垂直垄断条件的影片来说无疑是极大的诱惑。《捉妖记》便被指通过此手法创造了影史票房纪录,有人甚至将该片比作“吃了药的冠军”。官方或许因为保护“样板”的原因没有启动对于事件的调查,真相迄今也未可知。
这些票房上的“异动”,各种“幽灵座”和“幽灵场”,最初都是通过电子票务信息被发现的,这也充分说明了票房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叶问3》丑闻之所以引发高度关注,其实是因为在电子票务高度发达,购票信息一目了然的今天,发行方居然还会用这样简单粗暴且愚蠢的方式来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