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最新裁定,维持此前对于“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称的行为保全裁定,禁止灿星和浙江卫视制作和播出《中国好声音》。灿星制作表示尊重法院决定,并将于近期公布全新的节目名称。据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此次裁决仅针对唐德申请的诉前保全令,暂时灿星制作不能以《中国好声音》为名制作节目,但该中文节目名称属于谁目前并无定论,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必然会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确定其最终归属。裁定认为,“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权益的最终归属确定属于后续侵权诉讼中实体审理的内容;浙江唐德公司是否确实拥有”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权益,属于后续实体审查内容。
《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最终归属仍需等待法院判决
今年早些时候,Talpa提请香港仲裁庭就《the voice of china》节目的相关包装、LOGO和《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进行裁决,并要求禁止星空传媒、浙江卫视、灿星制作继续制作及播放中文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在灿星制作明确表示归还理应属于Talpa的所有版权(含英文节目名、节目LOGO等),并向仲裁庭递交了今年全新原创节目的模式之后,仲裁庭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星空传媒/梦响强音(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也明确指出Talpa不拥有“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尽管灿星制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这一证据,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然维持了原先的诉前保全裁定。
《中国好声音》属于中国核心价值在于内容和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