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案件快报,“黄海波”事件女主角刘某状告乐视网侵犯隐私二审结果出炉,法庭维持原判,判决认定乐视网侵权并判决乐视网支付刘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及合理支出1000元。
北京一中院称,2014年5月,乐视公司经营的www.letv.com网娱乐频道中有一段标题为“媒体曝某黄姓演员所嫖女子:沈阳人 变性已4年”的视频,该视频报道称:“‘黄海波’事件女主角刘某系沈阳人,1987年出生,自己与其相识已六七年,大家都叫她小雪,且刘某确为变性人,变性至今已有4年,但做女性打扮已9年,始终无正式工作,在沈阳期间常活跃在夜总会,最近一两年去了北京……”
刘某在发现该视频后,认为乐视公司在视频中公开其姓名、籍贯、年龄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其隐私权等相关权利,并给刘某生活及工作造成极大的困扰和无法挽回的社会影响,故将上述视频进行公证并诉至法院要求乐视公司在其网站上删除上述视频、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0万元及证据保全费1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乐视公司虽主张涉案视频为网友提供,但并未提交相关网友信息,且视频过程中存在乐视公司插播的广告、并带有“乐视娱乐播报”等字样,故法院依据现有证据认定涉案视频应为乐视公司直接提供。
另外,一审中同样被刘某起诉的百度被认定不侵权,诉讼请求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