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方指控,2009年乔宇结识周成海,对其虚构自己身份并实施诈骗,编造其得罪“黑社会老大”的虚假事实。后乔宇向周成海谎称通过自己父亲帮助其疏通关系解决了问题,以此骗取周成海人民币50万元、百达翡丽牌手表一块和字画一幅。
2015年3月24日,二中院认定乔宇诈骗236万元,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乔宇上诉。
今年8月,二中院再审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乔宇构成诈骗罪,考虑到乔宇所诈骗的钱款已追回等,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乔宇不服,再次提起上诉。法院认为,周成海提供的谈话录音来源清楚,不存在乔宇受到暴力或胁迫的情况,且经鉴定未发现剪辑现象。在案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足以认定乔宇编造虚假房地产项目,以与周成海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需要送礼为名,骗取周成海钱款的事实。对于诈骗数额,一审法院最终以书证证明的236万元作为依据予以确认。最终,北京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乔宇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