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在线12月26日 明星打官司告损坏名誉的事比比皆是,近日,网友袁某在其微博“EC品牌观察”发文,称黄晓明“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baby跑了”。艺人黄晓明向海淀法院起诉袁某及微博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侵犯其名誉权。记者昨天了解到,海淀法院审理认定袁某侵权,并判袁某赔礼道歉,赔偿黄晓明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6万余元。
黄晓明(资料图)
今年39岁的黄晓明曾主演武侠剧《神雕侠侣》、谍战片《风声》等影视作品,是我国知名青年演员。
袁某的微博有23.2万余粉丝,粉丝总订阅数11.6万,对自己的介绍为“品牌研究自媒体微博”,行业类别为“机构自媒体IT互联网”。
黄晓明诉称,今年4月7日20时31分,袁某在其微博发文,称“东虹桥跑路了!王八蛋老板黄晓明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baby跑了。我们没有办法,晓明你王八蛋,你不是人……”该文字下面还发了5幅文字截图图片,图片内容为网友的跟帖评论。该微博并没采用“转发”模式,也没有以其他方式表明该微博是转载,并标明转载来源出处。
黄晓明称,在跟帖评论中,部分网友相信了涉案微博内容,例如“黄晓明,你是东虹桥的投资合伙人啊,你咋就这么不负责任呢?几千块钱都要骗我的,让他们赶紧还钱啊!”
截至4月11日13时,该条微博已被转发178次,评论56次,点赞41次,该条微博在删除前,阅读数为13.8万次。该条微博被腾讯财经等互联网行业网站等微信公众号广泛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