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秋冬季生猪疫病防控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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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随着气温逐渐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明显增大。10月25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秋冬季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施秋季集中免疫,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秋冬季生猪疫病防控,统筹抓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通知》提出,各地对洗消中心建设、动物疫病净化评估、人兽共患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兽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已经完成的提档升级,未完成的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高质量完成秋季集中免疫任务。各地要全力做好生猪口蹄疫强制免疫,结合防控实际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健全免疫档案,确保应免尽免。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做好技术服务,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常年做好程序化免疫和抗体跟踪检测。
切实做好针对性疫病防控。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落实非洲猪瘟精准防控八大举措,抓好疫情排查监测、清洗消毒、洗消中心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检疫和调运监管等工作。指导大型养殖场认真落实自检措施,严格规范报告和处置非洲猪瘟疫情。指导做好腹泻类疫病防控,对病毒性腹泻疫病,科学开展免疫接种,重点加强母猪群免疫,提升母源抗体水平;对细菌性腹泻疫病,选择敏感药物进行防治,根据流行情况,适时开展疫苗免疫。
督促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指导生猪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贩运等从业人员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完善防疫设施设备,健全防疫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清洗消毒。针对养殖场区、待宰圈舍、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运输工具以及可能携带病原的物品、人员等,科学选择消毒方式和消毒药品,保证洗消效果,出现生猪发病或死亡的养殖场户和屠宰场要增加清洗消毒频次。督促无害化处理场加强病死猪收集环节管理,对卸载后的病死猪运输车辆严格消毒,防止病原扩散。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疫病防控和饲养管理,做好防寒保暖,适当增加能量饲料供应,提高生猪抗病力。
强化技术培训和物资储备。各地要采取集中授课、线上培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开展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从业主体等全面掌握技术要点,提升防控能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防疫一线,加强对集中免疫、采样监测、清洗消毒工作的实地指导。完善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维护冷链设施设备,备足疫苗、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等,并妥善保存和管理。
统筹抓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着力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当前正值候鸟迁徙高峰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禽类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高,要加大对湖泊、湿地、家禽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采样监测力度,指导养殖场户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抓好牛羊布病防控,加强日常排查,对调入牛羊、高风险畜群及疑似病畜,加大排查监测力度,及早发现和剔除阳性个体;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持续推进无疫小区和净化场建设。(河北日报记者 郝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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