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7月至12月 河北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于7月至12月,面向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人社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开展以“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为主题的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迅速建立实名台账。7月底前,省人社厅对接省教育厅和高校,全面获取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分期下发至各市县,各地依据系统数据核实完善台账信息,建立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做到愿登尽登,并及时纳入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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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就业帮扶。依托实名台账,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集中开展帮扶,根据就业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其免费开放。
聚焦重点结对帮扶。将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专门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提供培训见习机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550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大力推进政策落实。持续更新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打包向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推送。依托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按月将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数据与帮扶台账进行比对,及时锁定政策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高频举办招聘活动。按照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举办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用好河北公共招聘网等线上渠道,积极开展高密度、不间断、全天候线上招聘,推动供需高效精准匹配。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与京津市、区人社部门对接,广泛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京津就业信息,邀请京津单位参加本地招聘活动。
积极扶持创新创业。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引导,主动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双创基地、众创空间等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主动提供便捷服务。将专业就业服务力量下沉,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将就业服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加强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供给,更加便利青年享受服务。
深入实施技能培训。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极提供培训服务,摸清专业基础情况和培训需求,精心设计课程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大力开展新职业、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
广泛开展就业见习。积极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青年见习岗位,2023年募集岗位不少于5.5万个。
强化就业权益保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
加强就业宣传引领。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了解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记者 解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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