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制剧”引侵权质疑 制作者怎样看待侵权风险?
调查动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音视频剪辑技术、工具不再“高不可及”。于是,一些影视明星的“粉丝”发挥各自专长和想象力,将偶像的影视作品进行改编、剪辑等二次创作,这种被称作“饭制剧”的短视频近来颇为火爆。如同所有互联网新生事物一样,“饭制剧”背后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这些法律问题来自哪些方面?“饭制剧”的制作者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 本报记者 杜晓
在网络新事物层出不穷的当下,“饭制剧”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所谓“饭制剧”,是指一些网友为偶像撰写剧本,对已播放的影视作品或在其他视频中截取的素材加以修改和再创作,使其成为新剧,通过网络加以传播。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饭制剧”出现后迅速吸引了一批制作者和受众,也带来不少争议。
制作者多为“粉丝”
哪些人在制作“饭制剧”?其初衷又是什么?
孟松的微博ID为@一叶放纵_yx-xo,曾经制作过“[繁星]时光正好”等“饭制剧”作品。
“我是个喜欢一时兴起就搞点不一样东西的人。之前,我一直在写文章,后来就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点其他的,但画画没画板,弄音乐没设备,索性就弄视频。之前,我也看到有不少人做视频,刚好那个时候有首歌自己挺喜欢,就决定试着做一下。”孟松说。
谈及创作目的,孟松说,“能得到大家支持、喜欢、认可就是最大的心愿”。
经常在某视频网站发布视频的许明曾经制作过“[狼昏]恋爱循环”“[繁星KRAY]百鬼夜行”等作品。
“初衷就是为了好玩,或者说想让脑海里对偶像的幻想具象化,可能因为一首歌、一个故事、一个采访就能让我产生剪视频的念头,归根结底还是对偶像的喜爱吧。”许明说,在制作过程中,他会通过视频讲述不一样的故事或者展现偶像美好的一面,想把偶像之间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放大,这样可以在“粉丝”群体里得到一定共鸣。
陈尘的微博ID为@小笙kl,曾经制作过“繁星KRAY铮赖1.0-4.0”等作品。
“剪视频的初衷是因为喜欢偶像。还有一个原因是自己有时比较喜欢脑补一些东西,或者感觉把一些片段剪接在一起会很好看,所以就自己动手。如果大家喜欢我剪辑的作品,自己心里也挺有满足感,因为得到了别人的认可,自己心里也开心。”陈尘说。
对于“饭制剧”的制作过程,许明说,“我没有剪过10分钟长的视频,一般都是时长为4至6分钟的视频。‘饭制剧’也分种类——搞笑类、舔屏类、故事类。我个人觉得舔屏类相对来说简单点,因为需要考虑的细节很少;故事类和搞笑类就比较难了,这两类作品的画面和剧情需要对得上。视频的剪辑过程很复杂,前期需要找资源,制作过程中要注意歌词与画面的契合度、卡点等,还有视频前后的顺序、调色、配字幕等,这些都很复杂”。
“对于‘饭制剧’的制作难易,要看制作什么类型的。如果制作剧情类的,时间会比较久,有时几十秒或者1分钟的镜头都可能花费一个晚上,而且效果还不一定好;如果做那种整理时间顺序类的,只要素材齐全,两三个小时就可以搞定了。我觉得难点主要是找素材,还有设计剧情会比较费时费力,有时可能就为了几秒的镜头就要找一晚上素材。因为有些视频可能曾经看过,但是不知道怎么才能搜到,这个过程比较费力。”陈尘说。
尽量保留出处水印
“饭制剧”《不可预料的恋人》仅两集播放量就达2291万,拥有4.87万粉丝,但目前已经停止更新。
《不可预料的恋人》的作者在微博公开发布停更声明,称“由于有部分人认为《不可预料的恋人》工作人员从中获利,这对于主创编剧、所有的工作人员以及我本人都是一个极大的污蔑……”
记者注意到,类似的质疑与“饭制剧”可谓如影随形,归根结底还是一个版权问题。不过,制作者对此也有不同看法。
“对于侵权问题,我觉得要看怎么理解和处理。我个人觉得,制作者借用部分内容去剪辑一个视频以及传达不一样的信息,这种应该不算侵权。就像有些玩re-mix(指一首曲子的混音版或一张混音专辑——记者注)的音乐人,就算他的歌不是自己的,但是他将整首歌的旋律以及风格都进行了改造,这应该不算侵权吧?我在制作时都会注明视频来源,也不会去掉原视频上的一些标识。我认为,‘饭制剧’只要注明出处还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影视原创作品也是给大众看的。”孟松说。
“对于官方资源,我们一般是随便用。如果素材是‘粉丝’网站的视频,我们会提前获得使用许可。‘粉丝’剪视频说到底还是属于自娱自乐,或者说是在自己的圈子里引起共鸣的事情。如果是商业用途,不仅从法律层面说不过去,就算在道德层面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一个裁缝再厉害,如果布料不是你的,你也没资格把做出来的衣服卖掉。”许明说。
“如果素材上有水印,我会尽量保存,特别是对于一些特别说明不能转载或者不能用于商业用途的素材,我会特别注意保留水印,因为很容易造成侵权。不过,如果是一般视频网站的视频,也就是说电视剧、综艺之类的,我认为经过二次甚至三次加工都是可以的。我觉得,视频既然是已经放出来给大家看,如果只是剪辑用来娱乐的话,应该不能算侵权。但有一点,我觉得经过二三次加工的视频毕竟是加工的,还是属于拿人家原创的东西来剪辑,如果将剪辑的作品用作商业用途,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属于侵权了,毕竟这是人家的东西。”陈尘说。
传播范围越来越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生、资深“饭制剧”爱好者靳冰已经有近三年的“圈内”经历。作为一名法科生,在她看来,“饭制剧”确实存在一些侵权风险。
作为圈内人的靳冰说,现行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几种情形和法定事由。不过,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兴起显然使相关的影视剧制作与传播变得更为复杂。原来的“饭制剧”只在粉丝圈内流传,现在不仅在百度贴吧、弹幕视频网站、微博平台等较为开放的媒体平台上有“饭制剧”存在,有些还发展到建立微信群,还在网络公共平台播放。这样一来,“饭制剧”就从“圈内”走到了“圈外”,“饭制剧”侵权问题也逐渐开始引起人们关注。
“不用作商业用途、不以盈利为目的、只在粉丝圈内传播,这些都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减轻法律责任,然而牵扯到互联网的传播往往会失控。以往的圈内传播,例如亲朋好友间的人际交往都很难引发大面积扩散,而如今互联网上的圈内传播极易渗透到圈外从而导致广泛流传。作为一部未经许可的‘饭制剧’,无论是出于如何积极的正面目的,如果未经著作权人和创作人的许可与授权,仅仅标明‘素材均来自于已播出的电视剧’这样模糊不清的话语,显然不能作为完全的免责事由,在法律上要承担相关侵权责任。”靳冰说。
正因为靳冰的专业是法学,所以她在这方面的感受与想法与圈内其他人明显相同。“在大部分‘粉丝’看来,不用作商业用途、不以盈利为目的、注明作品来源就已经尽到相关义务了,但他们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即‘获得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许可’,而这一点又正是‘饭制剧’制作中最难达到的一点。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部需要剪辑多部电视剧的‘饭制剧’,要获得所有被剪辑电视剧著作权人和创作人的许可几乎不可能办到。”靳冰说。
“现在看到有说‘饭制剧’侵权的,如果起诉成功,我觉得以后估计会杜绝‘饭制剧’。一般‘饭制剧’就是‘粉丝’用现有的材料制作出来娱乐自己的,并没有什么商业用途。另外,‘饭制剧’可能会有剧透,也会有些人因为看到‘饭制剧’的内容而想要去看正剧,这也可以算是变相帮那部剧做宣传吧。不管怎么样,我希望在‘饭制剧’的最后还是写明镜头画面的出处更妥善点。”孟松说。
靳冰告诉记者,她认为应当增强“粉丝”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侵权行为的内涵与风险。同时也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好受众与创作者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让宝贵的创作灵感得到呵护,让那些真正的好作品面世。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采访对象均为化名)(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