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热心市民被授予保护长江珍惜水生动物“爱心使者”光荣称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9月6日,团风县热心市民王先生和孙先生在罗霍州滩救助了一尾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长江鲟”。在渔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这尾被救助的“长江鲟”成功放生长江。
据悉,长江鲟是我国特有物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在长江上游、中游都有分布,在野外可以活二三十岁,是长江中一种体形较大的鱼,有“水中大熊猫”之称,长江鲟和中华鲟一样,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对海洋、河流生态发展以及科学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
为表彰热心市民的爱心善举,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分别为王先生和孙先生颁发了誉证书和聘书,授予热心市民王先生和孙先生为“保护长江珍惜水生动物‘爱心使者’光荣称号,并聘请他们为“长江大保护志愿者”。
热心市民王先生:“这两本证书的荣誉很重,我会继续当好这个爱心使者,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热心市民孙先生:“很荣幸成为长江大保护志愿者,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呼吁更大的力量来保护长江,我们一起努力保护长江。”
自长江禁捕实施以来,团风县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坚持常态化长江执法巡查,全方位开展禁渔宣传,多举措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不断巩固前期禁渔成果,长江团风段实现“四清四无”目标。长江“十年禁渔令”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的意识不断提高,并积极投身到长江大保护中。
团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冯国彪:“长江禁捕工作今年在我县是第二年了,在全县广大市民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今天举行的这个仪式活动,是对我们热心市民的一种鼓励和奖励,而且我们县里也出台了长江濒危物种濒危水生生物保护的奖励办法,希望同志们更多的来参与我们的长江大保护,让我们的长江生态、长江大保护、长江禁捕得到更好的发展、更好的维护。”
(来源:团风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王欢 一审:童海波 二审:罗保军 三审:王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