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控股境外债务的未偿还金额约11.8亿美元
乐居财经张林霞11月13日,中梁控股(02772)发布公告称,2021年中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部分的民营房企陆续暴露流动性问题,融资困难。年初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情绪与经营及融资环境持续恶化。民营房企的融资持续减少,更发生多宗负面信贷事件,加上从严的疫情管控措施影响需求、购房者情绪持续低迷,房地产销售普遍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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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的有息负债总额已由2021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402.0亿元,降至2022年9月30日的约人民币285.8亿元(其中境内有息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199.6亿元、境外有息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86.2亿元)(根据未经审计的集团管理帐目)。
自2021年7月起直至本公告日止,集团主要以自有资金,已向境外债权人归还或回购合共超过12亿美元金及利息的境外债券或贷款。于2022年5月及6月,公司分别完成两轮对2022年5月票据和2022年7月票据的交换要约,暂时缓解对境外债务的压力。
截至本公告之日,集团的境外债务(包括境外优先票据和私募贷款)的未偿还金合共约美元11.8亿(约人民币86.2亿);其中境外优先票据的未偿还金合共约美元9.3亿(约人民币67.9亿),境外私募贷款的未偿还金合共约美元2.5亿(约人民币18.3亿)。公司近期有两笔即将利息到期的境外优先票据:
公司发行的于联交所上市的2023年4月到期12%优先票据(2023年4月票据I,ISIN:XS2386495100)的未偿还金总额为2亿美元,其项下一笔金额为1200万美元的利息于2022年10月17日到期应付。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款项。
公司发行的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2023年4月到期8.75%优先票据(2023年4月票据II,ISIN:XS2476291062)的未偿还金总额为2.24亿美元,其项下一笔金额为801.13万美元的利息于2022年10月15日到期应付。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款项。
集团一直倚赖其内部现金资源,并从境内汇出现金以履行境外偿付义务。集团现时绝大部分货币资金受到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定,必须在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严格的预售资金监管以确保在建物业的完工。按现时的情况,即使集团竭尽全力,集团可用于支付境外债务的资金仍持续受压,预期短期内无法产生履行目前和日后境外债务所需的足够现金。
公司预期不会在宽限期内支付2023年4月票据I及2023年4月票据II的到期应付利息,可能导致相关债务持有人要求相关债务的义务加速履行或采取强制行动。截止至公告日期,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2023年4月票据I及2023年4月票据II的相关债务持有人就加速还款发出的任何通知。
为确保公平对待所有境外债务持有人,经慎重及仔细考虑及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法律意见后,公司决定暂停支付公司境外债务项下所有应付的金和利息。暂停支付可能导致集团的部分境外债务持有人根据其融资的相关条款要求加速兑付及╱或采取其他行动。
面对行业困境,集团正采取措施全力保交楼、稳经营及维护境内融资,为所有持份者保存价值。2022年首10个月,集团已完成交付合计总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约5万套的物业单位。集团正持续采取措施加快境内销售及现金回款,提高经营效率、控制风险及节约成本。
集团在境外并无实质的资产与业务,预期境外的债务问题短期内对整体境内业务经营并无重大影响。
应公司要求已向联交所提交暂停2023年4月票据I买卖申请,并将自2022年11月14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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