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整岛外限购政策!多地发布稳楼市新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多地购房支持政策继续出台。
12月6日,厦门日报报道称,记者从厦门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获悉,自2022年12月5日起厦门市岛外限购政策略有调整,即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和个人可在岛外限购1套房。岛内限购政策不变。
12月5日,湖北荆州发布稳楼市新政,提出实行购房房款补贴、实施购房契税补贴、优化公积金贷取政策等十项措施。
同日,安徽芜湖发文支持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首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上调贷款额度。
另外,安徽来安县也发布了十项稳地产新政,包括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给予适当的购房补贴等。
厦门调整岛外限购政策
12月6日,厦门日报报道称,自2022年12月5日起,厦门市岛外限购政策略有调整,在厦门市实际工作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和个人可在岛外限购1套住房。
同时,岛内限购政策不变,仍为过去4年连续缴纳3年社保或申报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岛内限购1套住房。
厦门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满足新市民的合理住房需求,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原则上限购1套,本市户籍家庭原则上限购2套。
荆州发购房补贴、契税补贴
12月5日,据“荆州住建”公众号,荆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0条措施。
其中提出,实行购房房款补贴。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凭购房合同到项目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已领取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70%予以补贴。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在中心城区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额的50%予以补贴。
优化公积金贷取政策。取消“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不需担保人。支持“一人购房全家帮”,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同时还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对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首套住房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向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靠拢;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按现行规定执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芜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
12月5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其中提出,芜湖市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在芜湖市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在原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其中: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来安县发布稳地产新政
日前,来安县发布《进一步促进来安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给予适当的购房补贴等十项措施。
一是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对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不计入“首套房”,对购房前名下拥有一套商品住房无房贷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孩及以上(未成年)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享受“首套房”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执行“首套房”贷款和税收政策。
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成员只有1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15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40万元;借款人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连续、足额缴存的,合计月缴存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50万元。
符合首套房首贷政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万元(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是给予适当的购房补贴。
给予部分购房契税补贴。对新购买来安县内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的,县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贴。对符合夫妻双方都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来安县新购房且在来安县落户、就业的,县财政给予实际缴纳购房契税的100%补贴,只有一方(或单身)符合条件的,给予实际缴纳购房契税的80%补贴。对符合县内落户的二孩(未成年)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实际缴纳契税的80%补贴;三孩及以上(未成年)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实际缴纳契税的100%补贴。
人才购房补贴。对来来安县落户、就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县内购买商品住房,符合《来安县“来者皆安”人才政策三十条》有关规定的A、B、C、D类人才标准,购房补贴从其规定执行。
农民进城或返乡置业人员购房补贴。对农民进城、返乡置业人员,自愿退出或放弃申请宅基地,且在来安县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享受《来安县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20%,贷款利率最低可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另外,鼓励房企适时定向开展购房优惠活动,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3套以上等),房地产协会协调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售价3%的协议优惠价。此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有条件预借补员工购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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