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月3日,保监会产险部主任刘峰回答了市场关心的相关问题。
目前国内车险保费收入在财险收入中占七成以上。现行的商业车险是2006年行业协会制定的三套指导性条款,即责任范围、保障程度和费率水平基本一致,而上述“老三样”在当时背景下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车险市场的快速发展,而今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刘峰表示,今年5月,将在黑龙江、广西、山东、重庆、陕西等地启动改革试点。改革将从两方面利好投保者:
一是促进费率公平。未来车险的费率水平将与驾驶人和车辆本身的风险匹配。比如,在行业指导条款中,驾驶行为规范、出险率低的车主,投保时会享受更低的保费,高风险客户的费率则上浮。
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条款将修改原条款中容易引起争议的内容,更好地保障车主权益。行业示范条款和公司自主创新条款并存,丰富车险供给,扩大消费者选择权。
车险费率精算专业性很强,消费者如何能识别车险性价比?
刘峰表示,监管部门将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此次车险费率改革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改革初期,将由行业协会拟定并完善两套示范条款,供保险公司选择使用;与此同时,行业协会将动态发布基准风险保费,供保险公司开发产品时参考。根据实践效果,未来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厘定费率自主权,最终形成完全市场化的车险费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