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扩权试点县经济
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是全省扩权试点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97.9亿元,比上年增长9.1%,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4.9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152.4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90.6亿元,增长10.6%。民营经济增加值262.7亿元,增长10%,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55.7%上升到57.5%。
全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92.5亿元,增长9.8%,占GDP的比重达到31.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2%。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21.22亿元,增长13.8%;实现利润6.8亿元,增长2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9.89亿元,增长28.3%。其中工业投资100.21亿元,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6亿元,增长12.7%。接待游客888.2万人,增长30.4%;实现旅游总收入66.6亿元,增长34%。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79亿元,增长18.8%;公共财政支出107.57亿元,增长1.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763元,增长1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6元,增长10.2%。年末住户存款余额323.67亿元,增长15.1%。
注释:
1、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暂未通过三经普调整,正式数据以《巴中统计年鉴-2015》为准。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略有出入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从2014年第四季度开始,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物价、林业、渔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证券、人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国土、社会保障、环保、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数据来源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