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再次提速。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大额存单产品正式推出,大额存单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个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至此,离完全的利率市场化只剩下放开存款利率这最后一步。
个人认购大额存单30万起
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鉴于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具有一般存款属性,且需缴纳准备金,这两类机构也可以投资大额存单。
不同投资群体投资能力的差异,《办法》在存单起点金额设计上对个人和机构投资人有所区别,个人投资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则不低于1000万元。未来,结合利率市场化推进进程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人民银行可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适时进行调整。
大额存单的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等。大额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此后,人民银行将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大额存单市场发展情况,有序扩大发行人范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大额存单30万的门槛比较合理。大额存单顾名思义,如果额度不大就不能叫大额存单了。央行设定这样一个门槛,一定是经过科学论证与考虑的,绝不可能是随便拍脑子乱想出来的。
电子化发行可转让赎回办理质押
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既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也可以在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银行自有渠道发行大额存单,与现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类似,发行便利性和客户接受度高,市场基础好。
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大额存单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机构;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此外,大额存单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