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场镇生活废水、垃圾将实现规范化处理
据了解,生态扶贫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还包括环保、国土等方面。
按照规划,巴中市将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加大城市、乡镇、聚居点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乡镇、村、居民点脏乱差治理、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
到2018年,80%乡镇场镇生活废水实现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部贫困村、中心村、聚居点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土壤污染明显好转;80%的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建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60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0个,省级绿化示范村10个。
在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的贫困群众,结合新村建设和农村土坯房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工程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到2018年,完成1万户生态移民。加强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对全市200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8400户贫困实施避险搬迁。
到2018年完成生态扶贫总投资42.19亿元
巴中市还将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适度提高补助标准。经初步测算,到2018年,全市将完成生态扶贫总投资42.19亿元。
对纳入规划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贫困户避险搬迁的每户补助4万元、贫困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生态移民每户补助8500元。对部分已融入当地生活的自主移民,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在土地、户籍等方面的权益合法化问题,提供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鼓励贫困群众组建管护队、造林队、防治队等直接参与林业、国土、水务、农业、环保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农民生态建设收入。
对没有经营能力的贫困林农,优先流转其拥有的林权,让其获得收益,对有经营能力的贫困林农,优先挤进“公司+专合组织+基地”产业链条中,让其获得产业收入。对纳入退耕还林的贫困群众,每亩补助1500元。推进以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果)权证、村级农民互助担保合作社为主的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加强农林、水保、环保、国土科技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提升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利用水平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