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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消费遇“潜规则”难开发票 税务部门:消费者可投诉

时间:2015-08-19 19:20:51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团购消费因优惠的价格及便捷的支付受到不少市民的追捧,市民陈先生最近却因为团购的事有些郁闷。他在一家餐饮店团购消费后索要发票时遭到了拒绝,商家给出的理由是,团购已经优惠了,就不会再开具发票。商家的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团购消费索要发票遭拒

  陈先生说,上周六晚,他与朋友聚会,打算到麻柳湾大桥下滨河北路一家餐馆就餐,他提前在一家网站上团购了该餐馆两张68元抵100元的代金卷。

  当晚用餐结账时,陈先生索要发票,但餐馆工作人员称团购已经给了很大折扣,不能再开具发票。

  “我认为这个是不合理的,我既然消费了,怎么能不开发票呢?”陈先生十分纳闷,他说在团购代金券时,介绍详情里也并未提到团购不能开发票。

  团购消费大多不开发票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也都有这样的遭遇。市民刘女士说,她经常参加团购消费,几乎没有店家愿意开具发票。“感觉商家有了折扣,顾客反而不好索要发票了。我们到餐饮店消费,发票就是凭证,万一吃坏了肚子,也方便和商家交涉,没有发票,我们就好像少了话语权。另外,不开发票也难免有逃税的嫌疑。”刘女士说。

  记者以顾客的身份电话咨询了10家参加团购的店铺,有9家给出的回答是:团购不能开发票。这些商家给出的理由大多是说,顾客团购消费已经有了很大的优惠,店家利润微薄,所以不开发票。只有1家商家表示,原则上不开发票,如果顾客实在需要可以开具发票。

  市民遇拒开发票 可投诉

  对于商家以团购为由拒绝开发票的行为,巴州区地税局服务征管股股长李晓波表示,商家有开发票的义务,消费者消费后有索要发票的权利。餐饮单位参与网上促销的活动,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但不能将此作为拒开发票的理由。团购属于顾客的正常消费,商家理应开具发票。

  李晓波表示,市民如遇到此类行为,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举报和投诉。如果餐馆拒绝开票,税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餐馆进行处罚。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养成向商家索要发票的习惯,这不仅方便自身维权,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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