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服务收费标准已列入《中国银行服务价目表(2015年7月版)》,请点击查看“第五章 综合客户服务收费业务”项下“十一、信用卡”有关内容。
信用卡计息方式说明
1.消费透支利息计算方式
对于信用卡透支消费交易,我行一般提供20-50天的免息还款期,如果您在免息还款期前全额还款,将不计收透支利息;如果您在免息还款期前未全额还款,将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将按分段计息的方式计收由交易记账日起以实际欠款金额及实际欠款天数的透支利息,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例如:
假设王先生账单日是每月7日,到期还款日是每月27日,在2012年1月3日POS消费交易入账1000元,2012年1月26日还款200元。则2月7日账单日显示利息如下:
消费透支利息=1000元×23天(注:1月3日至1月26日期间为23天)×0.0005+(1000-200)元×13天(注:1月26日至2月7日期间为13天)×0.0005=16.7元
2.免息还款期
我行提供最低3天的还款宽限期,如果您因出差等原因未及时还款,在到期还款日后3天内还款,也不会计收利息。在上例中,王先生到期还款日为27日,加上3天还款宽限期,王先生在1月30日前还款也不会产生透支利息。
3.还款宽容度(容差还款)
我行提供1%的还款宽容度,如果您因忘记还款金额而有小额零头未还,也不会计收利息。如:假如您欠款10100元,仅还了10000元,有100元未还,在下期账单中也不会产生透支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