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房地震保险完成首次理赔。
根据云南省地震局测定,2015年10月30日,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发生5.1级地震,造成保山市昌宁县、隆阳区与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3县共8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总损失24200万元,民房直接经济损失16640万元。其中,永平县民房倒塌1户,严重损坏326户,一般损坏626户,民房直接经济损失4480万元。
地震发生后云南保监局指导地震保险共保体及时组成工作组,深入灾区查勘灾情,与当地政府及地震、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准确评估承保标的受灾情况。此次地震震中在保山市昌宁县,波及大理白族自治州,按照试点方案和灾评报告测算,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共计赔付753.76万元。
作为全国首个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2015年8月20日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启动。试点启动两个多月,即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在增强人民群众抵御地震巨灾风险和提高灾后重建能力、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理方案作为全国首创的震级触发型农房地震指数保险,对发生5级(含)以上地震造成的农村房屋的直接损失、恢复重建费用以及居民死亡救助提供保险保障。震级分档设计为0.5级为一档,震级确定保险分档赔付,限额2,800万元到42,000万元。
为最大程度保障民生,方案还将保险责任扩展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周边发生地震,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农房造成的损失。目前保险赔款已足额兑付到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指定账户,由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按照具体标准赔付到户。从地震发生到完成赔付仅用时18天,充分体现了理赔手续简便、实效性强的特点。农房地震保险赔付金额占到永平县民房直接损失的16.83%,预计将使953户农户受益,保障范围广,使受灾群众在政府补助基础上获得额外的保障,切实提高了灾后重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