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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浙江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时间:2016-01-26 10:45:09    作者: mindy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0元的额度,根据2012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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