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亿回终止股民感觉被欺骗
据报道,2015年7月8日,海通证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或H股股份,预计可回购股份不超过11.5亿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8.80元/股。预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1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的公告中,该方案实施的先决条件非常简单,“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方可实施。”
2015年9月21日,海通证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近100%“赞成票”通过了回购计划,但同日海通证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称,本次回购将在获得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全部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这一新增加的审议流程立刻遭到中小股东及市场的质疑。从政策来看,回购计划确需通知债权人,但是否需要“债权人审议”却值得商榷。从海通证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所提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来看,也并无针对回购计划的特殊审议要求。但无论如何,最终,增加的这一审议流程却直接导致216亿元回购计划的流产。
据报道,不少投资者在股吧中表达了不满。“就是因为有回购计划才买的海通,到现在亏损36%,我的损失必须连本带利赔偿”、“言而无信”,而北京一位投资者还对海通证券相互矛盾的前后表述产生了质疑。
据报道,杭州投资者张先生表示,11月2日,海通证券召开债权人大会,没有通过回购方案,他就知道回购肯定会破产。“很明显,公司增加这么一个审议环节,就是为了阻挠回购,所以我也没必要坚守下去,随后就卖掉了,亏了将近四万。” 虽然已经不再持有股票,张先生仍然感到很愤怒。“公司要不发回购公告,我也不会买公司股票,公司这么做就是在欺骗。如果有人挑头,我肯定会起诉海通证券,实在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