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是否已成单只产品审批门槛?就此,记者采访了一位知情人士。“协会不可能在公开场合去设置这样一个规模红线,因为这和现行法规并不匹配,但很可能会有一个心照不宣的标准。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基协在深圳会议上明确500万以下产品不可能通过备案,我参加了那场会议,并没有了解到这样的信息。”该知情人士委婉表示。
新办法有望本月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有望于本月出台,根据新规定,私募机构未作登记、产品未作备案的,将被视为非法集资。
中国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4月6日在出席“中国资产管理市场2015报告”活动时透露,《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成,有望在本月正式推出。
在上月洪磊曾系统介绍过新办法的主要内容。据他介绍,《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九点:
一是明确私募基金募集主体只有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己,以及在中国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
二是明确募集人承担合格投资者甄别和认定责任;
三是明确募集机构与监督银行签订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
四是明确私募基金不得公开宣传产品和业绩情况;
五是明确私募基金产品宣传必须面向特定对象,非特定对象转为特定对象必须经过问卷调查和适当性匹配;
六是明确要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即近三年年收入大于50万元、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七是明确单个投资人购买私募基金的最低金额必须不少于100万元,禁止非法拆分转让;
八是实行冷静期制度,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九是实行回访确认制度,冷静期满后募集机构由非销售人员向投资人确认投资意愿,只有在确认成功后方能运用投资资金。
目前,基金业协会已经发布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即将推出的除了《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外,还有《合同指引》。另据介绍,《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毕,《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和《外包业务管理办法》正在起草制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也计划修订。此外,多项其他管理办法也在推进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