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召开基金子公司风险防范专项工作会议。
截止2016年2月底,深圳地区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规模3.7万亿,发展速度与资产管理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基金子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4月15日,深圳证监局组织召开基金子公司风险防范专项工作会议,就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五项监管要求。
一是基金子公司要坚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定位;二是基金子公司要明确自身风控能力边界;三是基金子公司要做好事前尽职调查与投后管理;四是基金公司要充分发挥内控作用;五是基金公司与基金子公司要全面梳理各类业务风险,并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