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900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33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57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2、 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10.64元/股、发行新股21,9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33,0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9,623.006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3,392.9940万元,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6年4月25日(T-4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4月29日(T日)15:00同时截止。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于2016年4月29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5月3日(T+1日)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4日2016年4月25日(周一)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文件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T-3日2016年4月26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12:00前)初步询价日(通过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09:30-15:00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日2016年4月27日(周三)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网上路演
T-1日2016年4月28日(周四)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日2016年4月29日(周五)网下发行申购日(09:30-15:00,当日15:00截止)网上发行申购日(09:15-11:30,13:00-15:00)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网上申购配号
T+1日2016年5月3日(周二)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网上发行摇号抽签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2016年5月4日(周三)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2016年5月5日(周四)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2016年5月6日(周五)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深交所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65,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4月27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6年4月2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6年4月27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