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2016年,有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边界也将迎来更新。
记者独家获悉,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已于2015年年底召开会议,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的修订事宜进行商讨。
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A股大跌以来,监管层已针对资管细则实施了不少于三次意见征询或修订,而细则数次变更的原因或与监管层落实场外配资清理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无关联。
“一些新问题的发现和对监管规制修改的审慎让《八条底线》经历了较长时间的修订。”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券商资管负责人表示。
而在前述会议的讨论中,资管细则拟加入的“禁止参与场外配资”、“禁止违反风险收益匹配原则设计杠杆”、“禁止投资顾问及其关联方投资资管计划”等负面清单的细则和情形也将被进一步明确。
已多次组织修订
经历2015年的A股震荡后,机构资管业务的红线正在迎来改写。
记者从多位接近监管层的资管机构人士处获悉,基金业协会已于去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资管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商讨。
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此次会议主要包括落实审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评估报告》、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下称资管细则), 以及商议资管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等内容。
“八条底线”是证监会在2014年9月的资产管理业务座谈会上首次提出的,其一度成为券商、基金及期货资管所遵循的监管规则;其中最早包括“不得有非公平交易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不得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资管产品的杠杆率不得超过十倍”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八条底线”的提出人正是去年已被带走调查的原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
“虽然(张育军)被带走调查,但行业规则仍然延续了之前的框架,这说明证监会的人事变化并没有影响到固有政策的落实。”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券商资管人士坦言,“这对行业监管政策的稳定性而言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