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正是在总结、评估上述情况的基础上制订的,是对此前颁布的两项停牌业务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和整合。该指引发布后,沪市停复牌的办理标准将更加集中统一,具体要求将更加明确完备,上市公司办理停复牌业务也会更加便利。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整合了包括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在内的停复牌规定,原《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三章将予以废止,不再执行。
2、2015年股市整体性异常波动中,一些上市公司集中停复牌,引起境内外投资者的关注。此次出台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对此是否有相应规定?
答:2015年7月上旬,在股票市场陷入整体异常波动期间,沪市部分上市公司集中申请停牌,停牌公司数量短时间内有所增加。这些停复牌与市场常态化环境下的停复牌一样,是由上市公司自发申请、自主决定的。二者的差别在于,通常意义上的上市公司股票停牌,主要是为了保证信息公平披露,而去年市场异常波动期间的集中停牌,主要是为了躲避和防止股价短期大幅度下跌,应对由此产生的联动风险。
总体而言,上述集中停牌是在既有的股票交易制度和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下,基于特定市场环境而发生的,带有自身的特殊性。就此,本次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在进一步约束和监督随意性停牌的基础上,还于第九条特别规定:“当证券市场交易出现极端异常情况,本所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市场实际情况,暂停办理上市公司停牌申请,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将满足上市公司正常的停复牌需求与维护整个市场交易秩序更好地统一起来。
3、上市公司办理股票停复牌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交易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对此有何要求?
答:股票停牌和复牌,是上市公司的一项常见业务。总体而言,停复牌是上市公司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防控内幕交易、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等功能。但另一方面,股票停复牌与投资者的交易权乃至整个市场秩序直接关联,需要谨慎行使,更不得滥用。由此,《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在满足基本的停牌需求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审慎停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