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低于上一年度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省工资的60%进行计算;如果高出300%,则按照300%进行计算。杭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缴费比例是多少?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个人缴费基数
统一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凡低于上年度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省均工资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确定。
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杭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2、缴费基数下限:杭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一、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1、各类企业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1.5%缴纳职工医保费。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14%缴纳职工医保费;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1.5%缴纳职工医保费。
二、在职职工缴费比例
1、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2、因工致残退出生产岗位的工伤职工,以本人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计算。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省平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核定。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1、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9%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于建立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纳;持有效期内《救助证》、《残保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人员,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2、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四、协缴人员缴费比例
市财政对未就业的协缴人员按上年度省平工资2%的人均标准予以补贴,用于补充统筹基金。协缴人员再就业期间,按在职职工的标准缴纳职工医保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少儿医保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0元。
2.大学生医保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
3.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为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0元;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为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