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出炉,公募基金公司的FOF团队迅速招兵买马,以获取发行先机。然而,在欢呼雀跃的公募身后,最重要的基金销售渠道——银行却并不积极。部分银行透露,FOF带来的托管工作量会翻倍,且银行为FOF产品需要准备上线系统新功能,因此成本较高,而征求意见稿对托管费双重收费的规定并不合理。不过也有部分银行表示,如果FOF持仓基金不托管在本行,相当于为其他行输送规模,因此倾向于选择持仓基金也托管在本行的FOF进行托管。
公募摩拳擦掌
记者获悉,目前多家基金公司均在FOF的准备上摩拳擦掌。南方某大型基金公司透露,其公司从去年开始储备了一个资产配置小组,发行了数只基于公募基金的专户FOF,未来打算以该小组为雏形成立独立的FOF部门。而更多的基金公司则早已在多个部门储备FOF人才。华夏、嘉实、博时等大型基金公司不仅有自己的FOF团队,而且多个团队都已经调拨专门人手与专户部门合作发行专户FOF。如华夏基金已储备一个量化FOF团队,而嘉实基金早在2012年就成立了“投资者回报中心”,一直在推荐全市场和内部FOF组合。还有部分基金公司则早已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发行FOF专户,积攒FOF投研经验。博时基金试图发力多资产多策略配置的FOF,在团队、组织、定性和定量化的模型研究、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探索、研究和储备,同时通过QDII业务、专户业务开展实际的投资实践。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公募基金最大的销售渠道——银行,对于FOF却有着自己的考虑。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募FOF的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收取托管费。这意味着,如果托管在某银行的FOF中的基金也托管在该银行,则该银行无法收取托管费。
北京某基金公司高管透露,他们在与银行的探讨中,感觉到银行的积极性并不高。“如果是FOF中的组合托管在自家银行,就无法收到托管费,如果托管在其他银行,则相当于给竞争对手送去规模。”
对此,记者联系了两家大行托管业务部和个金部人士,他们对于上述观点均表示认可。上述个金部人士透露,已有多家基金公司主动联系合作,希望借助银行的FOF研究能力和渠道能力发行产品,但是也并没有获得其所在银行的积极回应。
银行希望FOF持仓本行托管
上述托管业务部人士透露,目前其银行有意向参与FOF托管,但是更偏向于托管持仓基金也由本行托管的FOF产品。他说,“虽然这样的FOF收不到管理费,但是至少持仓基金的规模增大,托管费也能多收点。”
一家股份制银行资产托管部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对于FOF的托管费规定让银行“躺枪”,实际上意义不大。他认为,之所以不允许FOF管理人对内部FOF收费,是考虑到内部FOF主要投资于管理人自身的基金产品,在投资研究上的成本并不高,因此不必要双重收费。但是,对于托管银行而言,即使已经托管了FOF的持仓基金,但是再托管该FOF并不会减少银行的工作量。
“FOF和其持仓基金,虽然是投资关系,但是在托管上,是两个独立核算的产品,收取双重管理费是合理的。”该人士介绍,“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托管FOF的工作量其实更大,由于托管费是按日计提,同时FOF管理人的持仓基金会随时变化,我们每天要对比FOF管理人的组合中哪些是在我们银行托管的基金规模变化,然后每日计算托管费。”
记者获悉,目前各大银行的估值核算模块上并没有FOF相关功能,市场上真正公募FOF的落地,可能还要等待银行做好准备。
记者从基金公司产品部门获悉,征求意见稿的正式版本或许要在四季度才能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