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将于2017年正式合并,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江西省近日印发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同时,整合各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除实现统一覆盖范围外,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统筹层次和大病保障机制也将全部实现统一。
为提升服务效能,江西省将实行全省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就业服务“一卡通”,加快建设省、市、县(区)三级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平台,并与省、市、县(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