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兴韵告诉记者,“当国有企业一旦出现违约,债权人所面临的风险比一般民企还要高。”这种风险体现在,民营企业由于产权关系相对明确,企业的经理人员也是所有者,如果完全失去了信用,将来要通过市场化融资,将变得更加困难,因此民营企业反而更在乎自己的声誉。
“一旦地方政府参与进来,地方企业的贷款或者公开的债务出现违约,成本由金融机构来承担,也就是可以把成本往政府转嫁,但是借款时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却是地方政府来享受,这是收益和成本的不对等。”彭兴韵对记者说。
在一些债权人看来,东北特钢过分之处在于,信息披露做得不够,企业有逃废债之嫌。“之前出的几单违约,都是先‘闷在锅里’,然后直接发公告提示,如果东北特钢能够找到合理的途径比如破产清算的方式,公开自己的财务信息,反而能够得到市场的理解。”
彭兴韵对记者表示:“我对地方国企的偿债能力真的有所担忧,就此而言,地方国企的债务风险可能比一般的企业债务还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