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一直是社保上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在北京那样的一二线城市,近日北京市发布了最新消息,将把当地农民工纳入社保范围内,并为农民工子女上学和住房问题提供更多方便。
北京市人民政府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京农民工综合素质显着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意见》提出,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农民工中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提高中小微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落实对家政服务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开展员工制管理。
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本市教育发展规划,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在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的基础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在接受教育、评优选先进奖励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将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允许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和规定标准的用地规模范围内,利用企业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可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农民工出租。并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