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不愿具名的证券律师则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临时停牌确认都是交易所说了算,都停留在办法层面。
换言之,交易所暂时还没有披露股票需“特停”的具体股价涨幅等标准,交易所或是根据对市场和公司的判断,来决定相关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停牌。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与公平,本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决定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事宜。
与此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的“特停”要求也比较模糊,同样没有明确股价涨幅标准、停复牌时机与停牌期限等问题。
抑制爆炒效果显著
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人士透露,“特停”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公司公告事项、市场热点、股价表现等综合考虑,不可能只是根据股价涨幅一刀切。毫无疑问,维持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力,是交易所职责所在。在深交所相关规定中有指出,本所可以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者基于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作出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与复牌的决定。
据数据统计,进入2016年以来、截至到7月21日,沪、深两市共计有41只个股因股价异常波动而被迫停牌。从停牌列表来看,监管层对股价异常爆炒的管控力度明显加重,6月份之后有21只涨势正欢的个股被要求停牌,而此前5个月合计也仅有20只个股享受“特停”待遇。
而从实际效果来看,监管层对股价异动个股的“特停”处理效果明显,较为实际的抑制了资金对概念股的短期爆炒。其中,好当家(600467)、福达股份(603166)、煌上煌(002695)、苏奥传感(300507)也都因股价异常爆炒而被停牌核查,复牌交易后,此类个股均未再延续前期暴涨势头,相反这四只个股股价分别下跌10%、20%、19%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