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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台州市9月起自由职业者可缴纳公积金

时间:2016-07-27 15:15:13    作者: jqh123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浙江省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于9月1日起做调整,其中对于自由职业者开通了缴纳公积金权限,并简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等等。

  新政主要聚焦四个方面:扩大制度覆盖面,简化提取材料,规范业务管理,明确法律责任。

  主要调整内容为:

  找单位经办人,即可委托提取公积金;以购房名义提取并申请公积金房贷,公积金留存不少于12个月

  自由职业者也可缴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看过来!新政明确规定,这类群体可由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这意味着,今后,自由职业者也将被纳入缴存范围,不用再被公积金拒之门外。

  少打证明少跑腿

  简化提取证明材料,也是新政的一大亮点。申请提取公积金,无需再经单位盖章或审核。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市民也可以少跑腿了。“以前要提交8件材料,去年简化为6件,9月起,房屋租赁合同和户口本也不需要了,市民带上4件材料就能办理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负责人朱文博透露,租房提取公积金,可提取限额将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

  此外,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如该笔贷款已办理过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业务,证明材料也将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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