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保局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长沙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始经办操作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此举将让全市1800家参保企业直接受益。
调整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为工资总额的28%,其中单位费率为20%,个人费率为8%。调整后,个人费率不变,单位费率下调为19%,调整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不参与调整。据测算,此次费率下调每月将让参保企业少缴养老保险费380余万元,今年将直接为我市参保企业减负3000万元。
市社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短期内也不会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更不会影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调整期满后,单位费率将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再统一作相应调整。
养老保险小知识: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