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询问南京五险一金怎么转移?转移流程是什么了?
社保转移办理条件
【转入】
1、南京市户籍
2、非南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已在南京市参保
4、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转出】
参保人员需为暂时中止状态(停保)
办理材料
【转出】
自己办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书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
1、《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5、户口簿(南京户籍)原件及复印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把凭证交到新参保机构
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3、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南京社保转移流程(转入+转出)
办理地点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南京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 :68788038、68788033
传真号码 :025-68788012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南京各区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规定,参保人员省内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公积金转移流程:
转到接受你的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